【1】无边绿海

宽大碧绿的玉米叶子密密麻麻组成绿色的青纱帐,同样碧绿的花生丛葳蕤开去,共同组成绿色的海洋。

盛夏时节的河南省临颍县乡间,出租车穿行其中,有一种要被绿色淹没的感觉。正是农业大县的本色。

距临颍县县城数公里的杜曲镇龙堂村,数家企业占用耕地组成了龙云工业园,有的土地性质已变更,有的目前还没有。

新修的大路被土堆阻拦,粗大的水泥墩把道路变窄。一个新旧交替的世界。

高高的大门一柱擎天。有些褪色的金色大字标明: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一眼望不到头的围墙显示其占地面积巨大。简单测量,长250米,宽200米,约等于75亩。

公开信息显示其两次招拍挂购地只有2.8904公顷,约合43.3亩。

网上帖子流传,指其少批多占耕地,非法建设,应予拆除。但临颍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企业尚无公开反馈。

千里之外的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已看不出农村的迹象,城乡一体化。店铺林立,工厂遍布。夜晚到来,霓虹闪烁,尽显繁华。镇上食品机械工厂众多,而“上海奎宏机械厂”是其中的佼佼者,产品远销国内外。

本网参观奎宏机械厂,看到“精工铸精品,服务零距离”的锦旗高挂,“诚信建设单位”和国际认证证书摆满展示大厅。标准化车间内整洁有序。崭新的设备等待给国内外客商发货。

河南临颍县的一家食品公司和上海奉贤区的一家食品机械厂因为机械设备的购销,有了业务往来,并引发一起“神”案。

【2】告上法庭

2013年年初,经人介绍,恒利源公司(乙方)决定购买奎宏机械厂(甲方)全自动蛋糕生产线。2013年3月17日,双方签订购销合同。

本网注意到,合同第六条技术要求第3款:全套设备自注浆机、烤炉、输送装置、杀菌冷却等至包装机理料线(不含包装理料)。并没有提到“注芯机”。

合同第八条约定“设备的质保期为1年:甲方设备自交货日起,1年内免费提供配件和维修,若人为造成的设备零部件损坏,甲方收取相应的材料成本费。一年后甲方应按进价供应配件,并派维修人员维修。”

经过相应的付款、供货、安装、调试程序,2013年12月30日,双方在产品调试单上签署意见。

供方奎宏机械厂曹仁权工程师写到:调试人员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和我公司配合良好。需方恒利源公司李玉乾写到:设备运转基本正常。部分设(备)运转一段时间后仍需调整。纸托机成型器只有一套,仍需制作一套。全制动蛋黄派生产流水线设备清单显示:注芯机,型号:1000,数量:1。

汤海江说,这说明当时注芯机运转是正常的。

2014年4月19日,奎宏机械厂陪同外宾到恒利源公司参观,设备运转正常,并录下了视频。

2015年1月份,恒利源公司提出加大产量,双排注芯机改为四排注芯机。

按恒利源公司要求重新制作的四排注芯机与原设备无法“吻合”,多次调试无果。

2015年5月5日,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恒利源公司将四排注芯机快递退回了奎宏机械厂。

让奎宏机械厂没有想到的是,2016年4月22日,恒利源公司将奎宏机械厂告上了法庭,起诉至临颍县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恒利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解除《购销合同》;2、判令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3、判令支付运费34030元及利息;4、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5、判令被告拆除并收回安装在原告厂区内的机器设备;6、本案费用由被告承担。

负责技术、不善言辞的奎宏机械厂汤海江副厂长全程参与了与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恒利源公司)的诉讼过程。

汤海江说,从2002年至今,企业成立将近20年,只涉及这一起官司,“我们就不知道官司咋打的”。

接到法院传票的奎宏机械厂管理层拿出“阿拉上海人”的精细精神,积极应诉。

奎宏机械厂辩称,恒利源公司的全部诉请是不成立的,没有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恒利源公司认为经多次调试设备无法正常运转,被告认为该理由是不成立的,被告不存在设备调试始终无法正常运转,其中包括安装调试阶段及生产阶段,从2013年5月份起至2013年12月,在安装调试阶段里面被告交原告方试生产,原告方在试生产2--3个月之后在产品调试确认单上进行了盖章;在生产阶段中,在被告生产阶段中被告方的产品是没有问题的,整个产品的保质期是一年,在这一年当中原告方并没有提出产品的质量问题;产品交付后的4个月被告方带了外宾到原告方的产品线进行参观,本案所涉的设备也是正常运转;从原告生产的情况来看,在原告提供给法庭的证据4、5中所示在两年半的时间内原告都是在正常运转,没有出现问题;原告方在二审的答辩里也认可交付后原告使用了7个月是正常的,也证明了被告方在调试交付设备的时候也是完全合格的;在2016年在原告起诉之前原告方仍在使用该设备,应当由原告(恒利源公司)举证说明。

上海荣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双虎律师是奎宏机械厂的代理律师。

周双虎分析说,但凡有点法律常识就会觉得,设备用了三年了,已经过了一年的保质期。打个毛线官司,能赢吗?

但是,恒利源公司义无反顾走上了诉讼之路,百折不挠。支持他们的底气从何而来呢?

汤海江回忆,第一次开庭是在临颍县法院北徐中心法庭,审判长为王涛。审判在王涛的办公室举行。双方简单说说情况,庭审结束了。

汤海江印象深刻的是,北徐中心法庭非常简陋,就在恒利源公司的隔壁。

临颍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31日作出(2016)豫1122民初873号民事判决,解除双方购销合同,奎宏机械厂返还恒利源公司货款及运费92.68万元及利息,赔偿恒利源公司985353元。

上海荣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双虎律师对此判决评价到,“判非所请”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恒利源公司提出赔偿100万损失是随意的、笼统的,并无数据和事实支撑。一审法院判决赔偿经济损失985353 元,显属“判非所请”。他要赔偿100万,你要么驳回他的100万,你要么支持他的100万。你判赔985353元是何道理?这个数据从何而来?谁计算出来的?

能源消耗差额损失,应当由主管专业部门及法定机构进行审计,恒利源公司无权单方作出权威性的结论。即使能源损耗确有其事,也恰恰说明本案设备已经经过三年以上的生产使用。

周双虎说,打个比方,买个手机,原装配套有蓝牙耳机。用户想换个耳机,换来换去不合适。用户起诉要求退回手机,并且赔偿电话费。你法院能支持他的要求吗?

周双虎气愤地说,看这架势,恒利源公司就是用了十年,设备快报废了,恒利源公司到时候提出要解除合同,退回货款,临颍县法院的某些法官也敢判他们赢。

本网看到,在奎宏机械厂一角,四排注芯机静静摆放。这个“惹祸”的注芯机想向人们诉说什么呢?

律师周双虎说,从开始打官司至今,临颍县人民法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一位法官(工作人员)或者他们委托的有资质的机构工作人员来看过这个注芯机究竟是什么东西,在整个设备中处于什么作用?他们有什么证据,凭哪个法条做出了完全有利于恒利源公司的判决?

据了解,截至目前,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退还奎宏机械厂的二审上诉费用两万余元。

【3】“可能”法官“神”判决

奎宏机械厂不服判决,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19日作出(2017)豫11民终1142号民事裁定,以原审违反法定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临颍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31日立案后,于2017年12月21日作出(2017)豫1122民初2631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

被告奎宏机械厂不服,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2018)豫11民终1532号民事裁定,以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且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请注意判决:事实不清。

历经两次发回重审,临颍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8年9月25日,维持原判。

奎宏机械厂不服判决,再次上诉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汤海江说,两次发回重审,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但最终还是面对失望。

汤海江回忆,他和律师有一次找到漯河中院二审主审法官送材料。这名法官拿着材料感慨了一句:压力太大了。

经历两次拉锯战似的发回重审之后,2018年12月20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判长:李强, 审判员:缑兵伟、曹光辉。

判决书说,该院认为,在成套设备中,某一部件或配件的瑕疵可能导致整套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对合同的实现有着重大影响,亦能构成合同解除的要件。注芯机虽只是整个流水线的一个设备,但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重大影响,即导致被上诉人因设备原因而不能全自动生产,故此项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信。

“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是非忠奸”。

奎宏机械厂一位管理人员说,在关乎法律的神圣与庄严面前,法官竟然用“可能导致”“亦能构成”这么模糊的语言判下了二百多万的纠纷?什么心态?什么法律水平?

判决书说,关于其中的能源损耗损失,依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结合被上诉人恒利源公司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新旧设备之间的能源损耗差额是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且不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故一审法院支持能源损耗差额并无不当,该院予以维持。

周双虎律师告诉本网,从两次发回重审到最终维持原判,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漯河中院能给个理由吗?

周双虎认为,生效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不能仅此以运输单、托运单、快递单错误推定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2015年5月5日的运输记录单,是奎宏机械厂根据恒利源公司的要求,另行订做的四排注芯机,而并非是在原来二排注芯机基础上改制为四排。这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但原审法院以四排注芯机有问题为由,认定前整体设备质量不合格而解除合同,有偷换概念之嫌。产品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程度,应当经由有关权威机构进行鉴定,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参考依据。

错误地认定注芯机的瑕疵导致设备不能全自动生产,对该设备的生产流水线缺乏正确认知。注芯机的作用是用于生产奶油夹心蛋糕,生产非奶油夹心蛋糕则不需要注芯机。可见,注芯机是整个生产流水线中的一个非独立设备,带有辅助性,仅用于向蛋糕内注入奶油之用。因此注芯机仅是非核心的附属部件。

相关法律专家说,因为大型机械设备通常具有构造复杂、修复性强、需反复调试的特点。对此类质量问题鉴定或检验应作阶段性区分。在使用阶段发生的诉讼,通常就需要委托鉴定机构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是安装原因、产品自身质量原因还是使用不当造成的。

通常来说,在产品质量案件中质量鉴定(检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而在这个环节中,有些当事人担心鉴定(检验)结果对自己不利,经常会不配合或消极对抗鉴定(检验)的行为,如不维护保养、故意阻拦进入现场等,甚至于在设备上做一些“手脚”,使鉴定(检验)无法顺利进行。

知名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大律师事务所原主任于云斌说,这个案子(判决)问题大了。原被告双方对设备质量,设备工艺设计,能源消耗争议较大。法院理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而不是用“可能”“亦能”这样模糊的语言作出判决。法院不能说这个人“可能”杀人了判处这个人死刑。也不能说这个人“可能”偷东西了,而判处其构成盗窃罪。判决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

2019年9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奎宏机械厂再审申请。理由是再审申请人不能提供证据推翻原审判决。审判长高海娟、审判员焦新慧、庞宝峰。

一个“可能”判决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推翻呢?

【4】神“企”

某食品招商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设立于2011年,位于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内,占地80亩,总投资10500万元,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糕点食品和膨化食品的加工制造和销售。”

恒利源公司在58同城网发布的招聘信息介绍,“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距今已经有10年历史。公司座落在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龙云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80亩,拥有现代化厂房3座。公司主营糕点和膨化食品的生产和销售,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同时为上海喔喔集团,上海光明烘焙,沃尔玛惠宜进行代工生产,在业界享有盛誉。”

2020年7月15日,雨后初晴,空气清新。路旁的庄稼旺盛生长。

进入龙堂村的路口堆起巨大的土堆,留下窄窄的水泥石墩。穿过障碍物,可见“龙堂村文化墙”。

漯河恒利源食品公司大门紧闭。门口的招工广告还很崭新。

恒利源公司位于龙堂村广场旁,一条干涸的小河是其产权界。

本网现场简单测量,恒利源食品公司厂区长为250米,宽为200米。简单计算,约为50000平方米,等于75亩。与其公开宣传相差不大。

但是,天眼查显示,漯河恒利源食品公司共有两次购地信息。2013年5月13日,挂牌出让,地址:杜曲镇龙堂村,工业用地,1.2961公顷,土地使用年限:50年,成交价格204.1385万元。

2019年12月31日,挂牌出让,地址:恒利源西侧、杜曲镇龙堂村南侧,工业用地,1.594300公顷,土地使用年限50年,约定开工时间2020年11月30日,约定竣工时间2022年11月29日,成交价格229.58万元。

违法占地八年后,恒利源公司补办了部分手续。但是,临颍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处罚了吗?

违法用地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这是无庸置疑的,因此,违法用地要补办合法用地手续,首先就要先进行处罚。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就明确规定:坚决纠正违法用地只通过罚款就补办合法手续的行为。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在这里笔者需要强调的是,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处罚应当为完整或者说是广泛意义上的处罚,不仅仅包括行政处罚,也应当包括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以及刑事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遏制先斩后奏的怪圈。

简单相加,漯河恒利源食品公司共有土地约2.8904公顷,约合43.3亩。

漯河恒利源食品公司其余多占的30多亩土地谁来查处?

奇怪的是,2020年4月28日,临颍县环保局公示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漯河恒利源食品公司年产2000吨高品质面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临颍县杜曲镇龙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百度地图显示,龙云路与黄河路是平行的两条路,并无交叉。

据相关法律专家介绍,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临颍县近年来拆违力度不可谓不大。

离恒利源公司不过数公里,某水上游乐场生意红火,但因违占耕地,被强制拆除。

而同样多占耕地的恒利源公司却没有动静。

在临颍县拆违风暴中毫发无损的恒利源公司,他究竟有多大的后台,多大的背景呢?

本网注意到,恒利源公司在诉讼中多次提到,因设备无法使用,给该公司造成经营困难,濒临破产。

更加神奇的是,号称自己快要倒闭的恒利源公司竟然被评为“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恒利源公司在说谎还是这个评定太水。

2019年1月25日,"大河报漯河"报道,作为农业大省,河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河南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不言而喻。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该省公布了刚调整过的"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全省共有794家企业上榜,漯河共有42家企业上榜。而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恒利源公司的关联企业为“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在龙堂村,随便询问村民“一枝花公司”在哪里,村民就会指向恒利源公司方向:“这就是一枝花”。

天眼查显示,李玉乾的妻子、恒利源公司财务负责人牛月琴担任一枝花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网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2017)豫11民终1476号),上诉人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枝花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漯河市联发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原审被告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利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临颍县人民法院(2017)豫1122民初1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一枝花公司与原审被告恒利源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玉乾、高全民,被上诉人联发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伟华到庭参加诉讼。

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漯河市联发彩印有限公司货款451361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自2017年1月9日起算至清偿之日止)。

一枝花公司宣称,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设立于2007年,占地70亩,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投资总额5000多万元;主要产品为蛋黄派、果蓉派、软质蛋糕、熊仔蛋糕等糕点食品,其产品自投放市场以来,以其口味鲜美,保质期长而畅销全国20多个省区;公司开发生产的膨化食品,精选优质原料,加以独特配制和自动化生产工艺,已稳步推向市场,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同一厂区,如果一枝花公司宣称属实,那么其与恒利源公司共同少批多占50亩土地。

2017年5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原告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旺旺公司)与被告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枝花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湖南旺旺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单义,被告一枝花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玉乾到庭参加诉讼。

湖南旺旺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一枝花公司赔偿损失50万元;2.判令一枝花公司支付湖南旺旺公司的合理支出1200元;3.判令一枝花公司在《大河报》登报道歉。事实与理由:“旺旺”“拜年娃娃图”“大礼包”为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兰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允许湖南旺旺公司使用。一枝花公司未经宜兰公司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与上述商标近似的商标。自2014年12月底以来,一枝花公司生产的雅美斯系列礼包产品1955件,包括“恭喜发财礼包”412箱、“年年旺礼包”589箱、“旺福旺礼包”954箱。已经销售“恭喜发财礼包”412箱、“年年旺礼包”448箱、“旺福旺礼包”440箱。印制60000个雅美斯系列礼包产品包装袋、旺福旺礼包袋38500个、旺呦包装袋4200个均被工商局收缴。一枝花公司的行为是典型的“傍名牌”,是借助宜兰公司知名商标的市场信誉,通过搭便车制造市场误认、混淆,争取交易机会,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侵犯了宜兰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一枝花公司辩称,1湖南旺旺公司诉请的产品包装是一枝花公司委托他人制作,一枝花公司没有主观上的侵权故意;2临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临颍县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已认定一枝花公司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湖南旺旺公司对此未提异议,本案只能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而不应适用商标法;3一枝花公司的涉案产品全部尚未销售即被行政查处没收,未给湖南旺旺公司造成损失。请求判令驳回湖南旺旺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被告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人民币40000元整;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1执45号之一)显示,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与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该院于2016年12月20日作出(2016)豫11民初63号民事判决,判决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赔偿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人民币40000元整,并承担案件诉讼费5000元。

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依据生效的(2016)豫11民初63号民事判决,向该院申请执行。该院于2017年6月21日立案执行,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提示书,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除查封其名下长城牌豫L×××××小型汽车一辆外,其他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查封车辆未实际控制,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只有一辆长城牌豫L×××××小型汽车一辆,看来这家公司真的破产了。

随后,牛月琴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漯河一枝花食品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7月17日,2016年4月6日,2017年2月13日,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临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对一枝花公司罚款2.9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1万元,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屡次造假屡次被处罚,这家公司是为造假而生的吗?

【5】威胁式执行

河南临颍“注芯机”奇案被媒体曝光后,舆论哗然。

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网易号等自媒体评论区更是炸了锅。

2019年11月22日,今日头条某账号关于此案文章阅读量高达1.2万,评论53条。评论说:“此案如果属实,可见当地社会环境之恶劣,足以警示商界同仁在此地继续经营。””真够冤的,一个敢告,一个还真会认可。是不懂合同法还是不懂机械常识?”。“地方保护主义毁损的是中国的法治环境。” “地方保护主义对中国整体营商环境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只是这个法法(院)几次三番如此判决也是奇葩一个。为什么没有制约呢,有没有更高级别的可以管管这些枉法的机构吗?”

虽然奎宏机械厂不停的在向各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虽然舆论哗然。但却阻挡不住临颍县法院执行的步伐。

继账户资金被临颍县法院扣划走170多万之后,奎宏机械厂大股东陈总不断接到临颍县法院张坤荣(音)三天两头电话催执。

陈总答复说企业管理层正在商议如何处理此案。但是,2019年12月5日下午,陈总接到了这位叫“张无忌”法官的短信:陈总,你名下有房产、名下有车、名下有股票,有补偿款。法院将追究你拒执罪刑事责任。

陈总很无奈,已经被执行170多万,剩余30多万,还有利息30多万。哪里来的拒执罪呢?

考虑再三,临近春节,怕出什么乱子的陈总委派汤海江前往临颍县法院协商解决。

2019年12月7日,汤海江前往临颍县法院见到了张坤荣法官,“是个光头”。

汤海江提出利息计算过高。张法官一拍桌子,“我们这里就没有这么低的利息”。

经艰难协商,奎宏机械厂需再支付恒利源公司65万元,本案执行完毕。

汤海江说,离开时,李玉乾对他说,“我觉得我们没有做亏良心的事”。

2019年12月9日,一大早,奎宏机械厂陈总安排财务将刚到账的拆迁补偿款加上别处借来的款项65万元转账至临颍县法院账户。

感觉遭遇冤案的奎宏机械厂并没有停止抗诉申请。

2020年7月6日,奎宏机械厂接到了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

“上海奎宏机械厂:你不服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1民终3155号判决,向我院申请监督,我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汤海江说,我们看到了曙光。

巧合的是,据当地媒体报道,曾担任恒利源公司与奎宏机械厂合同购销纠纷一审审判长的法官王涛受到了处分。《关于王涛同志违纪案件的情况通报》说,王涛,现任临颍县人民法院北徐中心法庭庭长(副科级)。2017年7月13日,王涛在审理雷某诉杨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庭审活动由书记员一人询问并记录,承办人王涛未参加。该违法问题引发当事人长期上访,给人民法院造成了不良影响,已构成违纪。为告诚(诫)本人,警示全体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规范办案行为,强化程序意识,切实维护法院良好形象,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经临颍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涛行政警告处

据媒体报道,2020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会议强调,要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一次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教育整顿的号召发出后,全国政法机关闻令而动。

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强调,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纯洁公安队伍。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表示:“检察机关不能等不能拖,要先行一步,自觉主动、一如既往抓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要坚持动真碰硬、猛药去疴,确保教育整顿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020年10月17日,漯河市检察院举行上海奎宏机械厂抗诉申请听证会。共有涉事双方企业,律师等二十余人参加。漯河市人大、政协派员旁听了此次听证会。奎宏机械厂代理律师周双虎发表抗诉申请意见。

代理律师周双虎说本案原审法院(临颍县法院))在可以查清相关事实的情况下未查清相关事实,即本案设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本案确认质量问题的主要证据仅仅是曹仁权的一段诱导录音。且录音本身存在很多疑点,该录音是系原告方李玉乾以冒充朋友的身份套近乎进而引诱曹仁权。而曹人权基于朋友关系,在那种语境下,并没有正面的反驳李玉乾的观点。但仅以此就判断设备质量存在问题完全没有依据。具体如下:曹仁权没有说明其上海厂区的注芯机究竟是哪一台。四排注芯机的下单时间为2015年1月9日左右。时间上早已过了质保期。两排注芯机一直系恒利源原装设备部件,从始至终不存在质量问题。蛋糕经烤炉后确实存在一定的颜色不一。但不影响美观、不影响销售,不属于质量问题。恒利源从未就此向申请人方提过异议。曹仁权说的设计问题并未明确是哪一部分设计问题。该设计问题究竟是否属于质量问题也没有明确。

985353元损失赔偿完全没有事实根据。2017年1月31日873号判决书认定该笔金额系“能源使用损失”,金额也是该审判中确认为985353元。后生效判决沿用了该数字,但名目改为“能源使用损失差额”。该改变系两次审判中该部分事实和证据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改变。仅仅是为了帮助恒利源公司自圆其说,即该设备能正常试用便会节约该笔生产成本。因为不能正常生产导致按照原有生产方式增加了该部分损失。

恒利源公司及原审法院枉顾事实和法理。恒利源即使采用原有生产方式也是能产生商业利润的。并未产生任何实际损失。因此即使设备存在不能使用,而从未投入生产的质量问题不应该由我方承担该笔损失。

即使是该损失为能源使用损失,那么恒利源放任该损失的扩大,也存在严重的管理上的失误。根据证人吴燕兵的证言,本设备功率大约为50千瓦。近百万元的能源费用足够该设备按照每天生产八小时,全年无休的生产三年左右。

代理律师周双虎说,执行和解仅仅是双方就延期付款利息中的部分和解。设备本金及所谓赔偿的985353元早已支付完成。延期利息也支付了一部分。和解的利息仅仅7万元左右。该和解也是在执行法官的逼迫之下同意的,贵院依法提起的监督程序并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402条的相关规定。该条文并不能约束监察机关启动监督程序。

听证会的召开,让奎宏机械厂感到漯河市检察院在依法办案,认真履职,进一步看到了胜诉的希望。